中共巴塘县委组织部

从“严”答好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必答题”

发布时间:2023-04-20 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内法规文件备案审查,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具有重要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用实际行动党内法规“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


  增强审查程序的“严谨性”,让党内法规“有件必备”。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破,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党内法规文件本该进行备案审查,却因“这样”“那样”原因没有落实,存在“有件不备”的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审查程序的“严谨性”,强化报备主体的意识和责任,不断健全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弄清楚党内法规文件怎么报备、该报给谁等问题,实现由“被动”到“主动”、“部分”向“全部”的转变。同时,要开展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将制定的党内法规文件纳入备案审查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巡视巡察重要内容,对报备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确保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实现应备尽备、及时报备。


  提升审查标准的“严格性”,让党内法规“有备必审”。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内法规文件制定质量高不高,关键看备案审查监督功能、纠错作用发得好不好。个别审查机关在审查党内法规文件时,存在“走马观花”不细致、“置身事外”不用心等情况,严重影响工作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要提升审查标准的“严格性”,对报备的党内法规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防止监督流于形式。一方面,要将政治性审查作为重点内容,杜绝政治表述上不够规范和准确的问题,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另一方面,要将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查作为基本任务,避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守住合法合规底线,确保文件由外到内、由表及里全面“过硬”。


  维护审查处理的“严肃性”,让党内法规“有错必纠”。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一些报备机关对审查机关的意见置若罔闻,仍有“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现象。实践证明,只有对违规违纪情况坚决严肃查处,才能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广大党员干部要维护审查处理的“严肃性”,树立严的基调、坚持严的标准,把党内法规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审查机关要“先礼后兵”,采取提醒、告知、建议等方式,督促报备机关及时纠正;对经三令五申仍不听“招呼”、不在“状态”的,要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问题文件”整改台账,及时跟进了解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使党内法规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进一步发挥依规治党的政治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