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村级组织“少一些”也“多一些”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三方面的八条措施进一步明晰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权责,对改进村级组织工作的形式主义和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何改进村级组织的工作方式,巩固基层减负成果,增强基层治理的效能,也是我们在新形势下亟需思考的问题。
少一些“花式”牌子,多一些精简高效。村级组织是直接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承担和补充着大量行政事务。置身于村委会门口,映入眼帘的是各类形形色色的机构牌子,让人深感眼花缭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挂牌的背后,既有村级组织的“应尽责任”,也有服务延伸的“花式表演”,没有实质服务的空牌子,仅仅用于应付相关部门检查时“自说自话”。《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村级组织的相关职能,对不该由村级组织承担的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对村级组织进行了优化机构、调整功能和提升效率,能让村级干部有更多精力投身于“主责主业”。但需警惕的是,牌子明面不挂暗地挂,责任明面不担协助担,如此“花式”牌子也必将死灰复燃。
少一些“花样”表格,多一些数据精准。在村级组织有一句经典话语“上级表格随便发,基层数据随便报”,各部门出现了各类重复性的“周报”“月报”“季报”等“花样”表格,村级干部不堪重负,只能“随便”“大概”“差不多”上报所需数据,导致大量数据出现逻辑和“打架”问题,严重影响了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更有甚者将会导致上级党委政府对基层现状出现一定程度的误判。《意见》明确指出县级党委和政府应整合各党政群机构要求村级组织填报的各类表格,每年年初统一交由乡镇安排村级组织按规定频次填报。此措施将改变村级干部“表哥”“表姐”的日常身份,能让村级干部对所要求的数据做到心中有数,在年初时就能开展数据的精准统计,减缓了“半路出家”去预估数据的情况。但这将对上级各部门的数据整合提出更高的要求,精确整合各类所需要的数据,建立可统一调用的“数据库”,从根本上杜绝各部门“数据打架”。
少一些“奇葩”证明,多一些满意服务。近年来,让村级组织开各种“奇葩证明”,也早就为社会所诟病,“证明你爹是你爸”“拿着结婚证证明是夫妻”“拿着房产证证明房子是你的”等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证明也成为公众茶余饭后的“笑料”。如何少开这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让村级组织能有更多精力服务于群众办事、创新创业方面,既需要党委政府“大刀阔斧”地制定《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少一些“无理取闹”的要求。《意见》指出凡缺乏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等依据的证明事项,党政群机构一律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减政便民已是大势所趋,这些纷繁复杂的证明,不但让人头痛,还容易让村级组织出现难以承担的各类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清理掉那些群众办事过程中的“路障”和“绊脚石”,提供给群众更多的“贴心”服务,也让村级组织把精力用“刀刃上”,更好更满意地服务于群众办事创业。
少一些“留痕”考核,多一些群众评价。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可见,工作干得好不好,老百姓满不满意才是关键的衡量标准。近年来,村级组织“行政化”趋势愈加严重,各类形形色色需要填写的工作台账、各种要求签到的政务APP、各种需要上传的工作场景视频或照片等作为“工作留痕”来评价村级组织实绩,让村级干部疲于应对各种“留痕”,导致工作落实更像“花样摆拍”。《意见》指出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不得简单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是否落实工作的依据。只有真正让群众成为村级组织工作的“阅卷人”,才能让党员干部始终做到以百姓心为心,以群众事为事,才能俯下身子倾听群众的肺腑之言,静下心来领悟群众所思所想,让村级干部真正做到服务于群众的“细微小事”,谋划于乡村振兴的“发展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