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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先锋课堂:《党史教育工作条例》三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文字来自网络整理

从党员、党组织来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有党员自学和组织学习两种方式。

  在党员学习方面,《条例》规定党员应当根据自身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党史。3.1g.jpg

  在组织学习方面,《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把党史纳入学习计划,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应当把党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充实党史课程,丰富党史教育形式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史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提高党史教学质量。

基层党组织应当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党史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或者主题党日。在发展党员过程中,注重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党史。

《党史教育工作条例》的重点内容为大家解读完毕,您学会了吗?从下期开始,我们将一起学习了解《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