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1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12月13日向四川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 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强主持会议。 会上督察组组长马中平通报督察报告,督察认为,四川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四川省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推动督察整改,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指出:与四川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和担负的重要使命相比,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四川省工作仍有差距。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还有差距。二是长江保护修复仍有短板。三是生态保护存在突出问题。四是其他一些重点问题需要关注。 督察要求:四川省要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管理,加快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持续实施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加快补齐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以及管网建设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四川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四川省委、省政府处理。 省委书记彭清华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督察意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是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把脉会诊”,也是对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精准开方”。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质量水平,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四川不折不扣落地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持续用力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举一反三加强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改善。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长效机制,健全法治体系、政策体系、金融体系,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推进问题整改、建设生态文明的工作合力。 我县县委书记祝邦文,县委副书记、县长方和俊,在家县级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二号楼七楼会议室组织收听收看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