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定县委组织部

“四好村”条件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

“四好村”条件

 

如何做依法治村的典范,那就需要我们把依法治村与“四好”村建设结合起来,把文明村风建设和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物质富有与精神富足联动推进。而养成好习惯与形成好风气相辅相成,就是要整治不良习惯,改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村风。什么是“四好”村?“四好”村建设需要我们农民群众怎么做?

1、听党的话,真心相信党,自觉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2、走文明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起上。特别要强调精神文明。“四好村”申报难在否决条件,包括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分的,有刑事案件发生的,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受到通报的,都属精神文明范畴。

3、共谋发展,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大家一起干。创建是村民共同的事,男女老幼没有旁观者,一言一行都是创建元素。应记住自己是主人翁,出主意、想办法,共商创建事宜。重要事项一事一议,共担当、共出力、共分享。矛盾摩擦协商解决。

4、勤劳致富,不等不靠不要,用智慧和双手建设美好家园。新村运动改变了乡村生活伦理,形成了“勤劳、自立、合作”精神。

5、重视学习,积极参加夜校培训,学法律学政策学技术。农民夜校,这是农民学习交流的平台。应主动关心,主动参与,经常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急需的知识,并根据培训计划安排出时间参加学习,参加讨论,提高个人素质。

6、踊跃创建,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汇集正能量。我县组织了致富带头人、道德模范、好婆媳等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人人都应主动参与,在活动中发挥潜力,展示才干,体现价值。通过活动激发活力,形成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