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塘县委组织部

将实事“阅卷”主动权交给群众

发布时间:2021-09-13 来源: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强调,要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学史力行”的生动注脚,是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的具体实践。相比于一般的机关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相当于把“办公室”搬到了大街小巷,搬进了公众视野。老旧小区通天然气,整治城市渍水点,在中小学、幼儿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能不能办好这些“关键小事”,考验着党员干部的为民情怀和务实作风,考验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本领。


  要答出让群众满意的答卷,必须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做了”力求“做好”,“办了”还要“办妥”,以“百分”努力去换取群众的“高分”评价。尤其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更要出实招、下实功。越是困难的问题,越是群众关注的焦点,承载着群众较高的期待与希冀。把这些问题解决到位,才能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实事是为群众办的,实事是否真正办到实处、政策举措是不是真正惠民利民,群众的感受最深切,“阅卷”的主动权也应该掌握在群众手中。如何保证群众参与、评议的客观公正?如何将群众评议的情况科学运用,使其真正推动工作?这些方面都需要深入考量,拿出可操作性强的举措,让评价工作实效这件本来比较“抽象化”的工作,变得更加具体可行,也让群众在充分参与、评议监督的同时,凝聚起更多共治、共建、共享的智慧和力量。


  比如湖北武汉通过组建“群众评议团”对重点实事项目加强过程监督和成效检验,将群众评议团监督评议情况作为民生实事办理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有效发挥了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将群众满意具象化为推动指导工作实绩的“硬杠杠”,这是对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益探索。


  学史力行,实干为民。群众满意是实事办理的最大动力,也是推动化解民生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最大动力。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还需要有更多创新务实之举,将“阅卷”主动权交给群众,通过更高标准、更实行动,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