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塘县委组织部

彭清华主持召开2021年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强调
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促进全省河湖水质和生态持续改善

发布时间:2021-06-03 来源:

彭清华主持召开2021年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强调

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促进全省河湖水质和生态持续改善

黄强讲话 邓小刚出席

6月2日,省委书记、省总河长彭清华主持召开2021年省总河长全体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胸怀“国之大者”、保持战略定力,树牢上游意识,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促进全省河湖水质和生态持续改善,确保出川清水向东流。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总河长黄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副总河长邓小刚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观看了《2021年全省第一轮河湖长制暗访督查发现典型问题专题片》,听取了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有关重点工作情况等汇报。

彭清华在讲话中对近年来全省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专篇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系统部署。这些重要指示要求和重大部署,为我们做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政治责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不折不扣完成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加快推进美丽四川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彭清华指出,要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提高河湖保护治理水平。把水环境治理作为优先任务,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切实增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严格保护河湖水资源,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构建省、市水量分配管控单元体系。加快修复河湖水生态,继续开展绿化全川行动,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制度。加强川渝河湖长制工作交流合作,着力打造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典范。要坚持依法治水,强化河湖保护治理的刚性约束。持续深化河湖管理保护法治建设,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及时出台重点流域保护条例,形成与四川河湖长制配套的政策法律体系。抓好长江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取得最佳实施效果。严格执法监督问责,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用法治方式破解制约河湖保护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彭清华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河湖长制见到更大成效。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扛起自身责任,经常性开展巡河,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推动解决。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持续深化“四不两直”督查暗访机制,及时曝光典型问题,加强对河湖长制实施绩效的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法定职责、聚焦重点问题推进河湖治理,各地要强化保障、切实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爱河护河的责任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的新格局。

黄强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思想上真重视,切实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扛起护水治水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堵住治理漏洞,提高治理能力。工作上真落实,纵深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认真抓好中央领导批示落实,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工作持续发力,及时开展突出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加快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责任上真到位,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能力水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杜绝“不愿管、不敢管”,强化基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健全激励机制,坚决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担任省级河长湖长的省领导,省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