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道孚县委组织部

加强基层自治制度 促进基层改革发展

发布时间:2020-12-03 来源: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是近年来我省部署开展的涉及最广泛、群众最关注、影响最深远的重大基础性改革。也是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四川省十一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的重要落实。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对农村村级、城市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直接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政策、法规、程序、规范的总称,是伴随新中国发展历程而生长起来的基本政治制度。实践证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有着十分独特的作用。

实践证明,没有渐进的民主建设,就没有民主制度、民主程序和民主精神的携手并进、和谐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通过基层的民主实践锻炼,广大人民群众逐步提高了参政议政能力,逐步学会了依法、理性地行使民主权利,这种渐进推进式的发展,优化改革举措,提高改革效能。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大改革进展情况动态监控和跟踪调度力度。避免了不切实际的极端冒进,降低了风险和成本,使国家能够集中精力解决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问题,也使得亿万人民群众在稳定有序的基层民主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素质。

进一步健全符合改革规律的评价机制,科学设立评价指标和方法,发挥好评价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强化督促落实,健全督察机制,改进督办方式,合理确定督察项目,聚焦基础性关键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中的关键性环节开展精准督察,对在改革中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要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