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锡雯:农村基层治理如何撕下“旧貌” 焕“新颜”
发布时间:2020-11-24 来源:
农村基层治理是树立新时期农牧民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时代与乡村振兴的必然需求,是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诉求。要让农村基层治理撕下“旧貌”,引导农牧民群众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逐步转变到与要求相适应,焕发“新颜”,我们必须从党建引领、基层整治、组织建设“三个机制”处入手。
以党建引领为机制,强化文明村风培育。党建引领对村风民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各乡镇(街道)要以村干部、党员为主要力量,引导群众养成文明生活的习惯,带动群众用村规民约来规范自身行为,主动的为村风民风建设贡献力量;市直各部门应继续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以结对认亲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每名结对干部在深入农村开展群众工作时,要认真讲解近期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惠农惠民政策,培养群众感恩党热爱党的意识;积极发掘身边的好人好事,对其中涌现出来的关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孝顺父母等先进典型和好人好事可以设立“好人榜”,进行大力宣传。用身边发生的“正能量”潜移默化提升群众道德水平。撕下“不文明”的丑风,用实际行动为村落“美颜”。
以基层整治为机制,深化扫黑除恶斗争。聚焦“基层组织建设和治理农村乱象不够紧密,整治措施跟进没有到位”的问题。今年要继续全覆盖开展乡村班子运行研判工作。针对班子班子结构、运行机制、思想政治、综合能力、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分析,摸清班子运行现状;全面分析辖区内农牧民党员现状,针对农牧民党员思想意识方面、双重信仰等方面进行摸排,对理论学习存在“硬伤”,理想信念有所缺失的,要通过“三会一课”制度针对性的加大学习力度,补足精神之“钙”;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整治结合,重拳治理乱象,遏制农村涉黑涉恶问题,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优化基层组织建设环境。乡村班子成员有涉黑涉恶或涉嫌贪腐的情况必须严惩,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撕下“不健康”的黑风,用净化土壤为村落“回春”。
以组织建设为机制,努力实现乡村振兴。今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的最后一年。“围绕扶贫抓党建,抓好党建促脱贫”的总体思路,按照“因村制宜、因户施策”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抓组织建设。对接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深抓“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以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翘板,不断完善推动形成党支部领导下的农村治理体系。把精准扶贫、卫生整治、乡风文明、信访维稳等作为主要内容,实现乡村综合服务管理模式,激发村民养成依靠勤劳双手致富的精神。要全面规范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公示,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示范围,积极推动村级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转变,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发展完善党领导下的村级自治制度。通过提升自我管理水平,来引导乡村基层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到村级事务发展中,发挥社会人才、回乡创业型人才等群体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农牧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撕下“不思考”的惰风,用自力更生为村落“代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当前取得的成果是来之不易的。回首过去,我们豪情满怀,一代代康巴儿女拼搏进取,在广袤的甘孜大地上创造了许许多多不平凡的成绩;展望未来,我们信心坚定,在乡村振兴建设道路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大力弘扬“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精神,勇于撕下农村“丑风、黑风、惰风”,用勤劳和智慧让农村建设焕发“新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