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关于录用王旭等132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来源: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甘孜州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王旭等132名同志(名单见附件)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本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照顾政策录用到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公务员在本州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22号州农牧大楼7楼713室)报到。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22号州农牧大楼7楼713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需现场选岗职位(职位编码:26118021、26118023、26218059、26218060、26218061、26218062、26218063、26218064、26318073、26318076)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准时到中共甘孜州委党校教学楼4楼四教室(康定市子耳路50号)选岗,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甘孜州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附件:甘孜州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第一批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