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用罗红忠等10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 来源: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罗红忠等10名同志(名单见附件)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符合录用条件,拟批准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在招录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其中,经组织选派在艰苦边远县(市、区)从事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1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从事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时间计入最低服务年限,截止录用为公务员之日按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于2023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22号州农牧大楼7楼713室)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执行。
附件:甘孜州202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