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公开考试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7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孜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办法(试行)》(甘委办〔2011〕75号)有关规定,为充实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力量,经州委组织部同意,我办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试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州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一级科员及以下,播音文秘岗位1名。
三、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品行端正。
2.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字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懂藏汉双语,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以上。
4.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且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签章同意报考。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7日以后出生)。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岗位经历。
9.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上有不良倾向或反分维稳工作中有不良表现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5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州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公开考试遴选公告,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过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12: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度公开考试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要求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上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16-32KB),填写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 314720101@qq.com。
3.报名时间截止后,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提前通知考试有关事宜。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达到1:3比例即可开考,遴选职位与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请州委组织部同意,取消遴选计划。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考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写作知识、人大工作业务知识与藏语能力。
2.资格复审
由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未形成差额的,可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所在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时,还需出具同级政法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2.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
(五)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实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审批。
五、其它事项
1.经笔试、面试和考察若无适合人选,则取消本次遴选名额。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不指定参考用书。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在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参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公告未尽事宜,由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6-2833054,18990463486。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36-2832005。
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