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
因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名额
(一)岗位: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办公室;
(二)范围:甘孜州内常住户口;
(三)名额:临时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报考人员需为满足下列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较好,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遗传性、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的疾病,且能随时出差;
4.学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30日至2002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校期间或在部队服役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康定市下桥西大街工商大厦二楼(社保大厅)10号窗口(联系电话0836-2822221)。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等个人信息,至报名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每人需缴纳笔试费用100元,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康定市下桥西大街工商大厦二楼(社保大厅)10号窗口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本次临时聘请人员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报名人数与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聘用名额。
(一)笔试。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报考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参考(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面试费用为120元。
(三)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比例内总成绩若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项考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或体检的,即被淘汰。
五、政审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政审合格者,由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三)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七、临时聘用人员待遇
目前按照单位用工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zz.gov.cn/)上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836-2833531
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
甘孜州扶贫开发协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