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5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甘孜州医保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甘孜州医保局经办大厅及办公室工作人员;
2.招聘范围:限甘孜州内常住户口;
3.招聘名额:4名;
4.专业限制:文秘专业及医学专业;
5.工作地点:康定市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报考人员需为满足下列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道德败坏,有涉黄、涉毒等不良习气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在校期间或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 至6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1)现场报名地点:康定市下桥工商大厦二楼(社保大厅)9号窗口(联系电话0836-2822221)。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1张。
现场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健康证),现场测试体温,疫情重灾区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胸片CT报告以及核酸检查报告。
(2)网上报名邮箱号:2447511844@qq.com 。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相关证件及健康码(健康证),(疫情重灾区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查报告及胸片CT报告)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及报名表投递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考试前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其它相关资料到康定市下桥西大街工商大厦二楼(社保大厅)9号窗口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考试
考试工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组织。
3.面试。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面试费用为120元。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分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加做核酸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每项考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考试或体检的,即被淘汰。
六、政审及公示
经体检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1.政审合格者,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通知报到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甘孜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不予聘用;
2.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管理规定及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3. 应聘者一旦被聘用,由甘孜州医疗保障局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临时聘用人员待遇
目前按照单位用工现行政策的文件执行;待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监督电话:0836-2818993(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http://rsks.gzz.gov.cn)发布公告。
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甘孜州惠民劳务派遣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