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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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待定人员、申请复检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递补进入体检
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第二批进入体检待定人员、申请复检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递补进入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待定、复检人员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二、考察相关事宜

考察工作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统筹,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根据《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规定,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进入递补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本州本次公招的最低总成绩。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请考生关注甘孜智慧党建平台(http://www.xyxf.gov.cn)和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ks.gzz.gov.cn)发布的体检结果通知。

(三)具体事宜

1.进入体检的考生报到时间以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2寸免冠近照2张,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体检通知书》。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3.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

4.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和“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5.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医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0836—2868702)。

7.若发现体检过程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836-2877572。

       附件: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