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检系统、公安机关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一批申请复检人员体检结果、第二批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 复检及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来源: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一批申请复检人员体检结果、批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复检及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安机关第一批申请复检人员共6,体检合格6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第批进入体检人员共7名。其中:法院系统进入体检人员2待定人员1名,自动放弃1名;检察院系统进入体检人员3名,体检合格2自动放弃1名公安机关进入体检人员2名,体检合格1名、不合格1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检相关事宜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安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法检系统《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公安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

1.法检系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省法院、省检察院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

2.公安机关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于复检工作结束后,进入递补人员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其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全省考试最低总成绩。

三、考察相关要求

(一)考察对象:根据各职位录用名额确定第批考察人员9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

(二)考察分工及时间安排:

报考法检系统、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职位考生考察工作分别由甘孜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具体负责。

联系方式:甘孜州法院:0836-2811193;

甘孜州检察院:0836-2837351;

甘孜州公安局:0836-2878069。

(三)考察工作要求: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法检系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司法警察职位需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两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2.公安机关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

附件:1.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检系统、公安机关公开考

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一批申请复检人员体检

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2021年下半年甘孜州法检系统、公安机关公开考

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第二批进入体检人员体检

结果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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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