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召开常委会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精神
发布时间:2020-07-28 来源:康巴传媒
7月28日,十一届州委常委会召开第八十六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精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通报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州委书记刘成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学深弄通悟透切实掌握《条例》精神实质上下功夫。要抓好《条例》宣传解读,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领会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严把代表资格审查关、选举程序规范关、纪律监督关,确保每一次选举都能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面貌;要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的督促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州上下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高度警惕和防范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风险,旗帜鲜明坚持真理,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定期通报党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把方向、抓导向、管阵地、强队伍;分管领导要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意识工作;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好各自职责。
会议强调,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贯彻到我州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反思,推动党内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要常态化推进学习宣传,不断扩大党内法规制度的知晓面、熟知度和影响力;要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责任、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责任、主管部门牵头责任、相关单位协助配合责任及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逐步解决法规制度执行过程中“中梗阻”“踩空档”问题。
会议指出,2019年全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扎实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各项决策部署,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作出积极贡献;要抓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把生态风险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构建“山顶戴帽子、山腰挣票子、山下饱肚子”的立体生态格局;要巩固提升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问题回潮反弹、死灰复燃,防止各类新问题不断冒出;要压实各级责任,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各县(市)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州县各行业部门要抓实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生态环保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